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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20-10-23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清远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疾病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疾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疾病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jbfksyzp/,根据页面提示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报名操作,并携带下述报名材料于2020年11月18日到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8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国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际操作测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实际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对卫生检验检测项目操作技能业务知识熟悉程度及实际操作能力的掌握情况,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实际操作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实际操作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实际操作测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实际操作测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实际操作测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名单。

  2.考生实际操作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九、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69176,监督电话:0763-3384230。


  附件:1.2020年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296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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