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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石家庄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21-01-04

根据《开封市深化医疗卫生健康综合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汴卫〔20209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工作服务能力,确保群众就医,结合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苹果园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塔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招聘医疗机构人员36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顺河回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顺河回族区清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河回族区苹果园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河回族区铁塔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招聘计划:共招聘36名。具体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服从组织分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4、年龄应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11日为准。例如: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2020年度及之前,“河南省369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17日——19日(9: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仪北街区政府东院综合办公楼6楼卫生健康委员会621办公室(东京极地海洋馆对面胡同)。 
    (三)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交《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2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材料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1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申请,经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加分政策

     加分体现在笔试环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现场提交《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1份,并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医学类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着重考察应试人员国家公共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常识等。

     非医学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试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知识,以及基层工作应具备的能力素质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一般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意见,报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中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顺河回族区。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1、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he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简章由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3388657    037122385885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4:3017:30
          监督电话:037123388102

 



                                   20201231

 

附件1 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2021年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 健康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www.shunhequ.gov.cn/tzgg/1081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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