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天心区决定面向全国招聘9名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到事业单位从事医务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2012年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需在2012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医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具有报考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公卫工作人员 | 预防医学 | 5人 | 其中:2人限制为男性,3人性别不限 |
检验医生 | 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 | 1人 | |
B超医生 | 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 | 1人 | 限女性,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妇幼保健医生 | 临床医学或妇幼保健 | 1人 | |
妇幼保健医生 | 妇幼保健 | 1人 |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人才网(www.hnrcsc.com)、长沙人事人才网(www.cshr.com.cn)、天心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xldbz.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向纳入"211工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寄发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18日(每天上午8:15-11:45、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设长沙、武汉、广州、成都四个报名点。其中,长沙报名点设在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2205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楼,联系电话:0731-85899201),武汉报名点设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27-83692913),广州报名点设在中山大学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20-87330240),成都报名点设在四川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28-85422058)。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报名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下载《天心区公开招录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名为ctx065@126.com),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进行报名审核。
(3)现场确认:通过审核的报名者于笔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2205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楼)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试者承担。
(三)笔试
应试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所考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只考试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设长沙、广州、武汉、成都四个考点,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选择报名和笔试地点。网上报名的考生,均在长沙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公卫工作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先在男性报考人员中确定6名入围人选后,再在其他人员中依次确定9名入围人选。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只设长沙一个考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可报销到学校到长沙市的单程硬卧车票和一天的住宿费用。
(六)体检、考察和试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相关体检要求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同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经考察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期间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七)公示
试用合格者,经区人事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试、体检、考察和试用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正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31-85899201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5899208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纪委
0731-85899317 长沙市天心区人社局
0731-85898312 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