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54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见《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3.年龄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1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11月26日-12月4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政府对面)二楼大厅"人才市场"窗口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aqhrs@126.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100元考试费(网上报名人员于现场确认时缴费,贫困人员凭相关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2月7日-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016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代码为16的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与考核
1.代码为01-15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代码为16的职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或考核,面试或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代码为01-15的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代码为16的职位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或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代码为01-15的职位按合成总成绩、代码为16的职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清河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 委 组 织 部:0517-83643708
区 人 社 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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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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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基 本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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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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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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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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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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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一人民医院(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第一人民医院(市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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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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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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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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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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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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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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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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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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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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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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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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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妇产科;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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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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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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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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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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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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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儿科;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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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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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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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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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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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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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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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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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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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中医;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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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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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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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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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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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口腔;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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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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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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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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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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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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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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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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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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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临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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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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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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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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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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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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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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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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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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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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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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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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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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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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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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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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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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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或担任二级以上医院病区护士长三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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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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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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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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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临床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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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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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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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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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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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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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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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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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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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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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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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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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公共卫生;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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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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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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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全日制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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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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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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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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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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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公共卫生类 |
男50周岁及以下
女4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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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疗卫生类副高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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