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简介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法承担西安市辖区内的药品、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化妆品等的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以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及科研工作。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前身为西北药物食品检验所,隶属西北行政委员会卫生部领导,1953年因西北大区撤销,划归西安市卫生局领导,改名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卫生局药品检验所。1957年第二次全国药检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指定西安市药检所为西北五省区中心药检所,负责在技术上指导区内各级药检所。1962年至1974年期间,担负全省药品检验工作。2001年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西安市药品检验所整建制由西安市卫生局划归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2010年3月更名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同年4月,通过了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复评审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等扩项评审,计量认证参数涵盖中药、化学药、药品非法添加物检查、保健用品卫生指标、化妆品卫生指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指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指标、洁净度检测等八大类共计542项参数。其中药品检验共483项参数;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类检验共40项参数;洁净度检测19项参数。2011年4月,加挂西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26号,有实验、办公用房3499.77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2333.18平方米。核定编制77人,现有职工7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5名,其中高级职称13人,博士1人,硕士24人。内设化学室、中药室、抗生素室、食品化妆品室、微生物室五个检验检测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质量管理科三个职能管理科室,总务科一个后勤保障科室。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业务范围是: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授权范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质量委托检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质量标准的起草、修订、复核;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检验技术研究;检验技术人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收集、管理、上报等工作;承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国药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职位描述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中国药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中国药科大学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药学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表1)。
三、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热爱药品检验工作,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1年12月16日在中国药科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中国药科大学校园网下载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xa53yj@sina.com;
(三)资格审查
1、对考生发送到指定邮箱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资格初审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在中国药科大学校园网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个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凡经现场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通知单,不得代领。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3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
面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专业设计,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可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内容主要是药学、生药学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办法。
(五)体检
由招聘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
(七)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药科大学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聘人单位与学校及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必须注明,拟聘人员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西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有下列情况的,可依次递补录用:
1、体检、考核不合格;
2、人事关系无法转入;
3、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人放弃。
(八)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毕业后,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原件,到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报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5528324,85532534。
附表1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要求学历及其他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2人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英语六级以上,本科、硕士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1人生药学(中药鉴定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英语六级以上,本科、硕士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注:年龄30岁以下指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