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三门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三门生源或三门户籍2012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2011年下半年三门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称《计划表》)所列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资格(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计划表》。
四、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2011年下半年三门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局6楼教室(大湖塘湫水大道9号)。
4.报名考务费:考务费4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1月5—6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局五楼511室人事监察科领取。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因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本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月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笔试内容为招考专业要求有关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100分,专业技能知识50分。
至2011年12月30日,高校毕业生选聘到三门农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核实,笔试原始卷面成绩加5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倍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至面试前一天下午17∶00已书面明确放弃面试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号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为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其他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
5.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一、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32238(县卫生局),监督电话:83361711(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1.2011年三门县下半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1年三门县下半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