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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侨大学招聘校医院护士及药剂员启事(编制外用工)

发表时间:2011-12-29

          因工作需要,我校校医院(泉州校区)现公开招聘护士2名、药剂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护理初级岗位:认真实施护理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科室护理工作;服从指导,把好护理质量关,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参加24小时轮值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及其它工作。

          药剂初级岗位: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负责药品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核实药品质量,严格检查毒、麻、限制药品、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情况;参加24小时轮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及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护理初级岗位:具有中专或以上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并持有护士执照(毕业一年之内除外,但要求一年之内要通过护士执照考试),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初级岗位:具有中专或以上药剂专业毕业证书,有执业执照者或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护理初级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9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月基本工资950元,月岗位补贴200元(大专及以上学历月岗位补贴250元)。

          药剂初级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9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月基本工资950元,月岗位补贴200元(大专及以上学历月岗位补贴250元)。

          以上人员按照泉州市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金。

四、报名办法:

          有意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华侨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见附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可通过发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rczx@hqu.edu.cn;通讯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邮编:362021。

五、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5日12:00止。

六、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我单位将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接受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确定初步人选。经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上级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经考核、体检,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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