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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2-04-09

宁波市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含医学招聘、卫生局招聘]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道德良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二)身体健康。
(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其中2011年9月1日后毕业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四)户籍以2012年4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2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统一按职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5、4月16日(9:00--16:30)。
2.报名地点: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持原籍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7)报名之前下载并填写《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接受资格审查;
(8)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缴纳考务费4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可免除考务费用。
5.各职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代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月2日--4日(8:30--17:00)到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经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网查询(网址:www.nbhsrs.gov.cn)。
咨询电话:87459294;监督电话:87192397。
 

 

附件1: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xls
附件2:海曙区201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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