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总医院是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了满足临床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护士。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热爱军队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
2.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要求:应聘者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护士职业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且文化程度为大专以上,具备一定的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品貌端正,体检合格,身高160cm以上,能够胜任聘用岗位的劳动强度。
5.年龄要求:
(一)应聘护士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
(二)应聘护师岗位的,取得护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基本业务标准:
1、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本专业基本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其它相关专业知识。
2、掌握常见疾病护理常规,能独立完成病区日常护理工作,具备处置一般护理问题的能力。
三、应聘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4月22日8:30至4月24日16:00,海军总医院门诊楼10楼,过期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和复印件(须使用A4纸单张复印)各一份: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
(3)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4)《海军总医院聘用制护士申请表》(B5纸)原件1份,需贴照片;
(5)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医院组织面试、笔试、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海军总医院政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号 联系人:刘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51219。
附件:《海军总医院聘用制护士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