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指标、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学历和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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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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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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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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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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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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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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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目前在宁波大市三级医院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1年4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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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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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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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助产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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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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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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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察要求。
4、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 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百分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4月27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人事编制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栏或鄞州卫生网上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卫生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406572、87406573(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96178。
附件: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