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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2-07-16

因业务发展需要,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12年应届毕业生3名、疾病控制医师(社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选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选聘职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内违反医德医风,被评为医德欠佳及以下的;近三年内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投递资料报名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17:00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邮编:518172)。
(四)资格初审相关要求
报名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核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计划生育证明。
1)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 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及年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3、参考材料:报名者除须提供1或2必须材料外,可提供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等,供选聘单位择优时参考。
4、要求: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与考察
(一)根据报名情况,按每个职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考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为考试人选。
(二)考试:由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象确定: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考察合格者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体检
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报名表相同的相片一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龙岗区卫生局具体落实。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体检合格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者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 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考核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 士学位的,可缩减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社会人员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选聘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7月31日。
2、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551023(龙岗区卫生局)、0755-28932299(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计划表(应届毕业生)
2.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计划表(社会人员)
3.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员招考计划表(应届毕业生)
 
 
主管
单位
招聘
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属性
拟聘人数
 
经费形式
笔试类别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学历
学位
专业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考生户籍
 
 
龙岗区卫生局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流行病学
专业
技术
11级
1
研究生
博士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30周岁以下
不限
财政核拔
医疗类
 
 
龙岗区卫生局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卫生
专业
技术
11级
1
研究生
博士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35周岁以下
不限
财政核拔
医疗类
 
 
龙岗区卫生局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理化检验
专业
技术
11级
1
研究生
博士
分析化学070302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35岁周岁以下
不限
财政核拔
一般类
 
 
附件2: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员招考计划表(社会人员)
 
 
主管
单位
招聘
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属性
拟聘人数
 
经费形式
笔试类别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学历
学位
专业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
其它条件
考生户籍
 
 
龙岗区
卫生局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控制医师
专业
技术
7级
1
本科
 
预防
医学
副主任医师
取得疾病控制副主任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45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范围为公共卫生专业。
不限
财政核拔
医疗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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