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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人才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2-08-08

为满足医院事业发展的需求,丽水市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2012年医学类高层次人才3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掌握本专业的必备技能和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应为全日制“211” 工程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到市人民医院人事处报名,也可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9日至9月9日。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丽水市大众街15号,行政楼三楼);联系人:林慧萍、叶绿芝,联系电话:0578-2780154;2780031,邮编:323000,邮箱:lsyyrsc@163.com。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报考人员的申请受理后,由医院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期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通过丽水市政府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154,2780031

附件:

2012年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人才招聘计划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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