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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2-09-03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妇幼保健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市区医疗资源布局,完善新城区功能配套,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将2012年底迁于南通市新城区核心区(市人民政府东侧)。新院规划床位500张,建设用地约104亩,总投资约4.2亿元,为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代化的儿童医院和服务于新区的综合性医院。现为筹建新院和业务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医学类本科及以上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9号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
①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报名程序
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
②资格审核: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南通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核并分别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章。
③经过初审和审核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办理考务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护理专业同时须进行操作考核。
2、面试形式采用招聘专业科室面试与院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卫生信息网(w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www.ntfybj.com)公布。
③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分及总成绩均需达到60分(含),不达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聘用
①体检:在面试考生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②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卫生信息网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7天。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壹周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卫生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3534093 85053618
监督电话:0513-83534007 85053622
附 件2012年夏季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夏季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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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招聘岗位
所需专业
招聘
对象
人数
学历
其它条件
人员性质
1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应届
2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
编外
2
急诊科
急诊医学或重症医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3
儿外科
外科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4
外科
外科学
(乳腺外科方向)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5
外科学(骨科方向)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6
外科学(普外)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7
外科学
(泌尿外科)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8
内科
内科学(呼吸学方向)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9
内科学(内分泌方向)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10
麻醉科科
麻醉科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或麻醉科专业。
11
眼保健与耳鼻喉保健科
眼科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
12
耳鼻喉科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13
药事科
临床药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药学专业。
14
检验科
临床检验诊断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检验专业。
15
影像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16
超声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或影像专业。
17
群保科
儿少卫生和
妇幼保健或临床医学专业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本科专业须为临床医学
18
儿保科
儿科学
或临床医学
应届
1
硕士及以上
19
儿科
儿科学
或临床医学
不限
2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儿科工作满2年。
20
产科
妇产科学或临床医学
不限
2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妇产科工作经历满两年。
21
生育技术科
生殖医学或临床医学(生殖医学)
应届
1
本科及以上
 
22
心电图室
临床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3
急诊科
临床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4
麻醉科科
麻醉科学或临床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麻醉科工作满两年。
25
病理科(技)
临床医学(病理方向)或医学检验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有助理级相关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病理技术工作经历。
26
检验科
医学检验
应届
1
本科及以上
 
27
影像科
医学影像技术
不限
2
本科及以上
具有MRI技师上岗证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
28
超声科
医学影像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B超工作满两年。
29
药事科
临床药学
应届
2
本科及以上
 
30
眼保健与耳鼻喉保健科
口腔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口腔诊治工作满两年。
31
临床医学
1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眼耳鼻喉科诊治工作满两年。
32
儿保科
康复治疗技术
不限
1
大专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康复技士资格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3
医学心理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
34
妇保科
临床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男性,从事男检工作。社会在职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5
营养科
医学营养学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36
护理(助产)
助产专业
不限
8
大专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7
信息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限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须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满2年。
38
行政
文秘
应届
1
本科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