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皇姑区部分医疗单位用人需要,经皇姑区政府同意,由皇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皇姑区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2年皇姑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㈠、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㈡、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胜任岗位工作;
㈣、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用工形式、福利待遇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三个月试用期,核考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方面,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缴纳“5险”。
四、信息公布
9月11日在皇姑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㈠、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休息);
㈡、报名地点: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二楼第四窗口)。
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咨询电话:86247497
㈣、报名要求:
1、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3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如未被录取,报名材料及照片一律不予退回。
2、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皇姑区政府网站信息。
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
㈡、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全程要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查。
七、面试人员比例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皇姑区政府网站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九、体检、考核
㈠、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㈡、考核。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十、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皇姑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政府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关系。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咨询电话:皇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6247497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