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辅助岗位1人:协助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现场活动;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宣传照片的拍摄、存档、汇编,定期完成健康教育活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领取及发放登记;负责网站科普信息的定期收集整理,定期维护整理健康教育资源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前台业务受理辅助岗位1人:岗位职责:负责前台值班电话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及电话记录,及时、准确传达重要事项;负责受理客户的委托检测,做好日常检测合同的评审、样品的接收与登记、检测报告及健康证的打印与发放工作;负责客户的基本咨询和引导,做好客户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电脑软件;
(四)其它招聘条件: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辅助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本市户籍,女性,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前台业务受理辅助岗位其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或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市户籍,男女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2年10月22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及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编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3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埔东路26号六楼办公室),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59063685906371。
5.乘车方法
(1)开元文体楼站:L27线、28路、29路、47路、518路、512路;
(2)前埔国贸新城站:快3线、19路、厦30线、L30线、厦36线、厦49线、厦55线、厦57线、厦57线、91路、108路、202路、509路、517路、525路、530路、805路。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7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7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总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1、工资及待遇: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岗位,试用期工资为14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2500元。
2、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
3、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病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