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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2012年下半年进高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表时间:2012-10-29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 阳 市 雁 江区 教 育局

资 阳 市 雁 江区 卫 生局

资 阳 市 雁 江区 水 务局

资 阳 市 雁 江区 畜 牧 食 品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进高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雁江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雁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精神,我区2012年下半年进高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和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本科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公安部门收审、羁押,或曾有过其他非法活动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人员;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及专业类别:

2012年11月6日9:00- 17:00四川大学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012年11月6日9:00- 17:00 四川师范大学 教育相关专业;

2012年11月7日9:00- 17:00 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 畜牧、兽医专业;

2012年11月8日9:00- 17:00  西南大学 教育相关专业。

2012年11月17日9:00- 17:00 成都中医药大学 卫生相关专业;

2012年11月22日9:00- 17:00 川北医学院 卫生相关专业;

2012年11月24日9:00- 17:00 泸州医学院 卫生相关专业;

(二)报名手续:应聘者按公告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相应学校报名。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雁江区引进人才工作组现场资格审查。

三 、引进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后,雁江区引进人才工作组现场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由雁江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由雁江区引进人才工作组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其中,按照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规定直接考核招聘到区级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须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资阳市雁江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条件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履行在雁江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义务,其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直接考核招聘到区级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6周年及以上,且聘用合同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26215776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2年下半年进高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1.xls

     2.资阳市雁江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2.doc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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