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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10月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2-10-30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由国家卫生部于1960年创建。2003年5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2008年入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培育院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骨干建设院校。目前学校是国内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专门培养医疗器械和药剂设备工程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2人,专任教师206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2%,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6%,专任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64%,专业兼职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36%。学校紧贴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交替、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具有行业特色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重点专业建设,加大内涵建设力度,学校形成了医工结合、以工为主、兼容管理的办学特色,职前职后共举的办学方针、错位竞争的办学思路。
二、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性质  学历学位      人数 专业或研究方向           备注
医械系 教学科研 博士研究生 2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医电系 教学科研 博士研究生 2        医学信息专业  
影像系 教学科研 博士研究生 2        核物理专业  
管理系 教学科研 博士研究生 2        物流专业  
基础部 教学科研 博士研究生 2        英语专业、物理专业  
后保处 管理          硕士及以上 1        基建工程  


三、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与方式
(1)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4日。
(2)应聘方法:应聘者下载填写相应求职位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信函方式寄至我校组织人事处联系人。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提问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政审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政审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上海市营口路101号邮编:200093
联系人:刘老师Email:hr@smic.edu.cn
电话(传真):86-21-35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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