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现根据《关于印发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聘任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顺组通[2011]85号)精神,我街道定于今年11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规定(省政府139号令第十四条)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个别岗位有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所设条件为准。
(三)热爱社区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四)男50周岁以下(即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只能报考职位表中相应一个岗位。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测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
(二)面试。由街道卫计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面绩占60%的比例合成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实践操作测试。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实践操作测试的人选。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测试内容按不同的岗位设定,如果操作不熟练,实践操作测试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对实践操作测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布入选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实践操作测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审核确定入选对象,并在勒流街道政府网公布入选者名单。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由本人自谋职业;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薪酬待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街道办事处举办的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薪酬待遇由街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11月17-19日。
(二)报名地点: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勒流黄连萧地大马路95号)。电话:23663755,联系人: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统一A4纸复印)、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咨询电话:
勒流街道卫计局:25533240,23663755。
勒流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