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隶属于静安区卫生系统的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目前负担着全区30万人民的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以及心理咨询等任务。
医院医疗护理与康复设施齐全,核定病床数70张,实际开放精神科床位250张。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也是医院承担的重要社会性任务,2004年11月,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健全了社会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为全区近26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卫生保健服务。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公共卫生医师(2名)
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优先考虑,热爱社区精神防治工作,有团队精神,良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2、精神科医师(2名)
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证,具备一定临床经验优先考虑。热爱精神卫生事业。
3、医学影像专业医师(1名)
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4、精神科护士(2名)
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精神卫生事业,有精神科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 招聘办法及联系办法
有意者请将相关证件邮寄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邮寄地址:上海市康定路834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花老师。 电话:62584019-8521
邮箱:hualili19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