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是区属二类事业单位,由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户籍 | 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 工资待遇 |
保安员 | 1 | 初中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后出生) | 男 | 不限 | 佛山 | 持有C1或以上驾照 | 按区颐养院相应岗位薪酬 |
护理员 | 4 | 女 | 精通粤语 |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2013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均安镇星槎村顺德区颐养院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咨询电话:0757-25382419,25588983
五、考试事项
(一)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二)实操。实操主要是对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相应岗位的技能水平等进行考核,具体实操时间、地点另定。
(三)实操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本院管理办法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