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甘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甘南县人民医院和甘南县中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卫生系统参加招聘的单位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计划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1人,按所需岗位分类招聘,相同专业、岗位为同一试卷,定岗定单位报考,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专业见《甘南县2013年公开招考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
1、应往届全日制统招医疗卫生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甘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13年5月1日前在聘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统招大专以上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
4、护理专业要求具有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人员(含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乡镇卫生院竞岗在聘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考生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要求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报名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减少相应岗位数,特殊情况的由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在甘南电视台和甘南县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3日上午8:30—— 6月5日16: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毕业生在外地的可由家长代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如属于“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属于今年未毕业的应届统招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附件2)。如属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在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报名地点在甘南县疾控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452—5635172、5634826。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交考务费200元。
核发准考证:6月12日。经资格审查组核实完报名人员资质后,对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笔试:
考试为笔试闭卷考试,采用200分制。成绩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并在甘南县卫生局公示,公示期1天。若同一职位按拟聘职数末位出现并列分数,如并列人员有项目生的则项目生优先,如并列人员无项目生,须对该末位并列的考生重新组织考试,另行制卷,按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岗位考试内容为职位(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加分政策: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项目生”(“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此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服务黑龙江省项目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笔试加12分。
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
(四)档案审核
由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档案及各种证件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相关程序。
(五)体检
由卫生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报考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卫生局负责组织考核。根据体检结果,每一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重点考核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主要通过谈话,走访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查看本人档案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者;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者,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者(以公安机关正式处罚为依据);
3、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工作的问题。
对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相关程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在甘南卫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聘后待遇和要求
1、招聘对象被聘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2、招聘对象被聘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并报请县卫生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纳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毕业生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甘南县服务不少于8年。聘用人员要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七、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丛洪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树林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小年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田玉录 县监察局局长
王志峰 县编办主任
曲宏国 县卫生局副书记
卢 勇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百君 县人事仲裁办主任
胥淑艳 县卫生局人事股股长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此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监察局全程监督。
主 任:卢 勇(兼)
副主任:曲宏国(兼)
成 员:人社局、卫生局工作人员组成
此方案考录程序由人社局负责解释,用人条件及岗位设置由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甘南县2013年公开招考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附件2:《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甘南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