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25名。其中,县医院17名、中医院8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见《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⑸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即 “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涉及年龄的计算以此类推。
⑹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⑶现役军人;
⑷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2、选岗
报考同一专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执行服务期制度,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县外。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枞阳县卫生局 0556-2857020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政策咨询电话:枞阳县人社局 0556-2810930
附件:1、 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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