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
序号 | 部门 | 教研室 | 岗位 类别 | 工作 内容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 位要求 | 数量 | 备注 |
一 | 基础医学院 | 中医基础理论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中医基础理论 | 博士、硕士 | 1 | |
解剖学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解剖与组织学、人类学、生物学、外科学 | 博士、硕士 | 2 | |||
中医保健美容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中医学、美容学 | 博士、硕士 | 2 | |||
生理学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生理学、药理学 | 博士、硕士 | 2 | |||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医学免疫学或微生物学 | 博士、硕士 | 2 | |||
医学心理学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医学心理学 | 博士、硕士 | 2 | |||
中医医史文献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中医医史文献、各家学说、医古文 | 博士、硕士 | 2 | |||
中医临床基础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伤寒论、温病学、金匮要略专业 | 博士、硕士 | 2 | |||
教学实验中心 | 专技岗 | 实验教学 | 中医学、基础医学 | 博士、硕士 | 2 | |||
二 | 药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专技岗 | 教学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与分析 | 博士、硕士 | 1 | |
药学经营 | 专技岗 | 教学 | 管理、经济类 | 博士、硕士 | 2 | |||
数理 | 专技岗 | 教学 | 物理学 | 博士 | 1 | |||
药理 | 专技岗 | 教学 | 药理学 | 博士 | 1 | |||
中药鉴定 | 专技岗 | 教学 | 中药学、生药学 | 博士、硕士 | 1 | |||
有机 | 专技岗 | 教学 | 化学 | 博士 | 1 | |||
制药工程 | 专技岗 | 教学 | 制药工程或药物制剂工程或药剂学或药学或中药学 | 博士、硕士 | 1 | |||
分析化学 | 专技岗 | 教学 | 分析化学 | 博士 | 1 | |||
三 | 人文社科学院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专技岗 | 教学 | 法学 | 硕士 | 1 | |
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 | 硕士 | 1 | |||||
四 | 外语部 | 专技岗 | 教学 | 中医学(英语方向、涉外方向)护理学(英语方向、涉外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2 | ||
专技岗 | 教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
专技岗 | 教辅 | 外国语言文学 | 硕士及以上 | 1 | ||||
五 | 体育部 | 运动医学 | 专技岗 | 教学 | 运动医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 博士、硕士 | 1 | |
公共体育 | 专技岗 | 教学 | 公共体育 | 博士、硕士 | 2 | |||
六 | 针灸推拿学院 | 针灸基础 | 专技岗 | 教学 | 针灸推拿学 | 硕士 | 1 | |
针灸推拿学实验室 | 专技岗 | 教学 | 针灸推拿学 | 博士、硕士 | 1 | |||
七 | 壮医药学院 | 临床 | 专技岗 | 科研 | 中医(风湿病方向) | 博士 | 1 | |
专技岗 | 教学 | 中医(壮医诊疗技法研究方向) | 博士、硕士 | 1 | ||||
八 | 瑶医药学院 | 专技岗 | 教学、科研 | 中医学(瑶医) | 博士 | 1 | ||
民族医学(瑶医)或中医学 | 博士、硕士 | 1 | ||||||
九 | 网络信息中心 | 计算机教学部 | 专技岗 | 教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硕士 | 1 | |
专技岗 | 实验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硕士 | 1 | ||||
十 | 国际教育学院 | 办公室 | 专技岗 | 外事管理、翻译 | 外语翻译或医学、药学专业(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博士、硕士 | 2 | |
教学部 | 专技岗 | 留学生管理、中医翻译 | 外语翻译或医学、药学专业(英译方向或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博士、硕士 | 2 | |||
十一 | 图书馆 | 图书情报信息部 | 专技岗 | 图书信息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博士、硕士 | 1 | |
中医学或中药学或管理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图书馆学方向)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硕士 | 3 | ||||||
十二 | 学工处 | 教辅岗 | 学生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博士、硕士 | 9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招聘总数:60人 |
3.现场资格确认:所有应聘人员须在参加笔试或面试考核前一天上午(8:30—12:00)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没有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3年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②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需当面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应聘者是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
④本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4.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每科50元。应聘者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缴费。
(三)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
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决定考试时间,并提前一周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目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缴费时间、考试时间安排。
(四)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与考核的方式符合所需岗位的特点、专业的要求。
1.考试方式的确定。
(1)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00人(含100人)以上,须进行笔试。
(2)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0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考试结束后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笔试的主要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4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3.面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入选考生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按照“因需招聘,因岗考核”的原则,分两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1)公开招聘计划表内序号一到九的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讲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讲说课):
由各岗位所在二级学院、单位(部门)组织考评小组(由5或7名专家)进行测试,试讲内容须与所应聘岗位知识相关,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宣传栏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4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
②结构化面试:
面试考官7或9人,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等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的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于当日在学校宣传栏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2)公开招聘计划表内序号十到十二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法与公开招聘计划表内序号一到九结构化面试相同,但其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综合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经面试后,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综合考核由人事处组织相应的招聘考核小组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工作学习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
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不占用以上参加考试人员的考核比例。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党政领导在听取人事处汇报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结果及用人部门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
通知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此前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
(七)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将及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和拟聘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八)聘用合同的签订
受聘人员到学校工作后,由学校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如受聘人员签合同时无法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则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此前成绩的排名靠前的受聘人员依次递补拟聘。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3111494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办公楼416)电话:0771-313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