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区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简章
为在全区实施“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尽快建立一支年纪较轻、层次较高、结构合理,适应我区跨越发展要求的后备人才队伍,2013年度日照市岚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3、公示。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4、体检考察。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对招聘录用的大学生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暂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余缺情况逐步理顺到招聘岗位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633-26113370633-2619287
登录网站:岚山党建网(www.lsqwzzb.gov.cn)
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