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详见《2013年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择业期内未就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卫生厅(网址http://www.hnwst.gov.cn/)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www.hncdc.com.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4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5日—7月15日(上午9:1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www.hncdc.com.cn/)网站下载、填写《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电子邮箱(hncdcrsc@hncdc.com.cn)备案。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报名地点 |
河南省疾控中心 | 朱华 | 0371-68089227 | hncdcrsc@hncdc.com.cn | 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5号2号楼402房间 |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卫生厅相关部门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疾控中心人事处:0371-68089227
监督电话:省卫生厅人事处:0371-6589781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附件1: 2013年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 ||||
招聘岗位 | 学历及人数 | 相关要求 |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 6 | 7 | 1、学历要求 全日制博士、硕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应聘本科岗位的学历应为全日制。 2、专业要求 最高学历专业要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3、年龄要求 本科一般在23周岁左右;硕士一般在28周岁左右;博士一般在30周岁左右。 | |
环境卫生学 | 1 | |||
医学微生物检验 | 2 | |||
微生物学 | 2 |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1 | |||
皮肤性病学(临床) | 1 | |||
食品营养卫生 | 1 | |||
少儿卫生 | 1 | |||
毒理学 | 1 | |||
病原微生物学 | 2 | |||
健康教育 | 1 | |||
医学检验 | 1 | |||
卫生经济学 | 1 | |||
医学心理学 | 1 | |||
临床医学 | 1 | |||
卫生事业管理 | 1 | |||
合计 | 6 | 23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