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点军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才需求出发,通过公开招聘真正把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队伍中,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严谨、涉及面广、组织严密、协调配合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精心组织、严格操作,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42个岗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点军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报考人员可登陆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公告。
④面试考官由9人组成。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由区纪委(监察局)、各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比照《湖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由各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汇同各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则从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宜昌点军网、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