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卫生局、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市卫生局、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其中市卫生局所属医疗机构49名、市残联所属第二人民医院10名)。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见《2013年安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2011年以后毕业非在职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热爱卫生事业,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5、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8日,在《安阳日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ay.lss.gov.cn和安阳卫生信息网(www.aywsxxw.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②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3年安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直接进入面试的医学类硕士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考核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考核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卫生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规定时间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安阳市卫生局0372-5950702
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0372-3276872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卫生局
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