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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13-07-10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编外护理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启东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可下载),每位考生限报两个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只能报一个;
3.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先予报名,拟聘人员持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后再予聘用)。
(六)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7月26日到启东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启东市卫生局组织,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事前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各分中心、分院由各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招聘单位对报考第一志愿人员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学历分类要求的单位,分学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的1:1.5倍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第二阶段:未招满人数的单位,对报考第二志愿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学历分类要求的单位,分学历从高分到低分),按尚需招聘人数的1:1.5倍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单位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报启东市卫生局人事科。
(三)总成绩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启东市卫生局从同一报考单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阶段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公布。
体检由启东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启东市卫生局核发编外人员聘用通知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再核发聘用通知书),聘用单位根据编外人员聘用通知书,为拟聘用人员办结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中因2013年应届毕业生执业护士考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外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但江苏省卫生厅不予注册的对象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卫生局纪委和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28344。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513-83312379(启东市卫生局人事科)。

附件下载:
1.《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简介表》
2.《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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