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编外护理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启东市医疗单位编外护理人员招聘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启东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启东市卫生局从同一报考单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阶段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公布。
体检由启东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qdsw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启东市卫生局核发编外人员聘用通知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再核发聘用通知书),聘用单位根据编外人员聘用通知书,为拟聘用人员办结编外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中因2013年应届毕业生执业护士考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对外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但江苏省卫生厅不予注册的对象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卫生局纪委和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28344。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513-83312379(启东市卫生局人事科)。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