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委组织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决定,句容市检察官培训中心等3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句容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现场报名地点:句容市人力资源市场(宁杭路南门菜场商住楼A107号,下同)。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2013年句容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和报名费130元,办理报名手续。
不方便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按上述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之日内将填写的《2013年句容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及照片,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邮箱,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岗位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本人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进行查验核对。核对无误后收取报名费130元,发放《准考证》。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拟录用公示前,岗位代码01-05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句容市委组织部企事业干部科进行复审,其他岗位代码的应聘人员到句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00-4:0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生须于8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句容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rrs.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句容市人社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各主管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咨询电话:句容市委组织部0511-87273311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260
监督电话:句容市纪委、监察局0511-87222334
句容市人社局监察室0511-87270366
附件: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