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公告(六)
一、拟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1 |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教辅人员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2 | 心血管疾病研究所 | 研究人员 | 心血管专业或药理学专业等 | 博士学位 | 1 |
合计 | 2 |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2、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4方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三)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16栋410房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40617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医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81340600 余老师李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