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人员数量为30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专业条件要求等情况见《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二)遵纪守法,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三)应聘人员须是国家统招、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没有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网上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8月6日8:30-7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7296359)。
(5)现场确认。所有报名程序完成后,审查通过考生于2013年8月8日-9日(8:30-17:30)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及网上打印的《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到东明县人社大厦二楼大厅现场采集信息,并再次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版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根据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换信息再次提交审查。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以上,达不到要求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本系统报名人数较多、应聘比例较大的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东明县人社大厦312房间,持本人身份证、打印的《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退还报名费。
(四)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县人社大厦312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大类。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教育类;应聘医院医疗招聘岗位的考试卫生类;应聘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类。每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科目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40%和6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时政方针、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综合写作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科目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七、领导、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信息、考试成绩均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mrsj.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查询。
十、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东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