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五指山市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拟招聘19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5名(临床医学专业3人,医学检验2人);市卫生局系统招聘14名,其中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专业)4人,医药卫生类(中医、按摩、针灸)专业1人,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专业)3人,护理专业3人,助产专业3人(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报考护理学方向岗位的人员,需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四)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岁,即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办法及步骤
7.各报考专业按1:3的比例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如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如遇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9.综合成绩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分数=笔试成绩×60%+基本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10%。
(四)聘用办法和原则。
综合成绩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60分及以上按报考专业及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报考某一专业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皆不及格,则该专业取消招聘。
四、聘用人员分配方式
海南省五指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的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聘用到计划生育服务站;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根据全市各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采取按岗位专业高分者优先选择服务单位的方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见附表)。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过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审查合格后,按拟聘用人员分配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者将列入五指山市卫事业编制管理,由海南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海南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海南省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工资。
六、服务要求
招聘上岗人员,须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送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离。
本公告由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1879182)、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局(电话:86638215)负责解释。
附件: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指山市卫生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