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教育、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黄埔区关于招聘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教育、康复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殊教育岗位1名、残疾人康复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遵纪守法,有爱心,能热心为残疾人服务;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特殊教育岗位
(1)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相关教育专业;
(2)有教师职称及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残疾人康复岗位
(1)康复技术相关专业,有相应的技术和专业技术资格;
(2)有初级以上职称及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参照广州市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组织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3日至7月31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后一名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对每个职位总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八)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九)试用与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