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未就业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zhrss.gov.cn)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1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人的,达不到1:3,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 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须参加笔试。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设置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织梦好,好织梦
7. 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政策性加分 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有过就业经 历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企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未就业保证书,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否则资 格复审不予通过。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网站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网站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曲靖市及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以上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织梦好,好织梦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曲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 9月9日前到会泽县卫生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四)笔试成绩查询
9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或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会泽县卫生局和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
2.对 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 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与岗位需求、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 息,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9月24日至25日
资格复审地点: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9月22日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 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 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 生育政策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 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6.资格复审结束后,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7.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7天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在面试开始7天 前申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在资格复审时已进行过两次递补的岗 位,不再进行递补;若在资格复审时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只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面试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
3.有关事项
⑴面试的形式、程序及内容等按照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⑷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 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 (聘)用人员后,由会泽县卫生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到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 文件执行。由会泽县卫生局、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 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会泽县卫生局、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因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书面递补情况说明。
九、办理录(聘)用手续、程序及时限要求
1.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 (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单位应主动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 (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 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会泽县纪检监察机构、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等相关部门对我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规定
为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凡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在规定网站及会泽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通知考生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时,不按时按要求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自觉遵 守。
本方案由会泽县卫生局、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5688819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0874-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