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报考A32—A36或B类职位的,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B01—B09职位的2011年或之前毕业的考生需具有执业资格证。
4.其他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八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布网站: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hrss.gov.cn)。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达线考生的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进入面试的达线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直接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回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县纪委0518-87212385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18-87027270、87027265、87027371、87027269
附件:1.职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