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13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医技科室达50多个,床位数1000余张。皮肤科为国家中医药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皮肤科、消化内科、骨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肿瘤科、心内科、急诊科、胸外科、医学影像科为邯郸市医学重点学科。医学美容科、麻醉科、脑外科、内分泌科为邯郸市医学重点发展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2.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技能操作考试得分在60分以上的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第一部分应聘人员就本专业自命题,简述专业理论知识,由专家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提问,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能力;第二部分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举止仪表、人际沟通应变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得分60分以下的考生自动淘汰。
(三)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其中,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