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要求详见《2013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 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其中,各卫生院具体所在乡镇将在招聘后期由县卫生局另行研究确定、发布,并由各岗位考生按笔 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优先选择服务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必须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2.年龄要求统一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 目录(2013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 (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 为准。
5.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德化的,原籍(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为德化县或2013年7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德化的报考人员。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五、资格复核
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 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核人员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成绩合格 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三)报考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
(四)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1.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有关人员谈话、查阅其本人档案,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2.体检合格者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30天内,将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德化县公务员局,同时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德化县卫生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德化人才网(http://www.dhrc.com.cn/)公示7天。
(三)公示聘用
1.优先聘用:如果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下述所列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退伍军人;(3)独生子女;(4)计生“二女”户;(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
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按考生高等院校在校期间专业必修课总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出具的成绩单为准)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聘用。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由德化县人事卫生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人事部门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
(二)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考务信息将通过德化人才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务员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德化县公务员局
德化县卫生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