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韶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于1994年8月1日,是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直属于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一家集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医疗康复、社会康复的系统康复机构和残疾人劳动就业、假肢装配、特殊用品用具供应的服务机构于一身的事业单位,属财政核拨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2013年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工作经验时间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止。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3天)
占考试成绩60%,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时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或韶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监督投诉电话:8898852,889052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