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30名、助理护士6名,人事科工作员1名,病案管理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医院简介
剑河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医院职工346人,其中在编职工176人,聘用职工136人,副高以上职称人数8名。开放床位400张,内设41个机构(科室),其中业务科室17个,医技科室8个。拥有CT、DR、CR、彩超、电子胃肠镜、全自动生化、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心电监护等先进医疗设备,医院固定资产约8000万元。全年门诊量69098人次,2012年业务总收入约为4000万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护士30名,助理护士6名,人事科工作员1名,病案管理员1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护理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长会议审定后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示。
(七)聘用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1、护士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在职同类人员给予生活费(不享受绩效工资)。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按聘用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等保险手续。
3、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医院可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医院视情况续签聘用合同。
4、病案管理员试用期不享受生活费。
六、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敝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剑河县人民医院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