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中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临床中医生 | 专业技术 | 9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
药剂科 | 专业技术 | 1 | 生药学 | 研究生/硕士 | |
医技科 | 专业技术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研究生/硕士 | |
计算机中心 | 专业技术 | 2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本科学历“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行政专技 | 专业技术 | 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服务年限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专业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24095
附件:2013年丽水市中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中医院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