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13年9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查阅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简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职位表》)。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在报考资格条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龄计算需符合有关规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第一日。每个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未达到开考人数的招聘职位。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大厅(广州市西湖路99号2楼,广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对面)。
(三)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
(四)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五)考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范围。由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10月17日在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hrssgz.gov.cn/gzexam)公布。
4、笔试、面试办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需同时提供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是原件。在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招聘职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条件 | |||
医师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非广州市户口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
医师 | 1 | 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社会人员 | 具有医师以上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
药士 | 1 | 药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 具有药士以上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
农艺师 | 1 | 生物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具有助理农艺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
食品质检师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应届毕业生 | 具有国家级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