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昌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技术人员,从事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正式事业编制康复治疗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康复治疗学及相关专业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本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6.政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城北街二弄15号)康复教育就业科。
3.提交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的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注意事项
1.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以免除报名考试费。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残疾人联合会0578-8122779
举报投诉电话:0578-8122345举报地址:遂昌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遂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残联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