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9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县人民医院2名,县中医院13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名,县乡镇卫生院50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所1名,县投资审计办公室2名,乡镇动物防疫站8名,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2名,乡镇林业站5名,县国有林场5名,县地方海事局1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
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hui.gov.cn)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lhr.gov.cn)
四、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
2.综合素质好、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扎实、具备履行报考职位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原则上在本聘用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不合格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调查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认真核查考核对象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证件、证明。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从报考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5.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分阶段进行公布;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相应聘用岗位(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