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缓解我县就业压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有关精神,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报考设计院工程技术人员和乡镇文化站文化辅导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招聘要求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规定的户籍地。户口尚在学校的毕业生均以生源地为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被立案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积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期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芷江侗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九月九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学历 | 专业 | 户籍要求 | 编制 性质 | 备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怀化芷 江建筑 设计院 (7人) | 土建工程技术人员 | 2 |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艺术设计 | 限 湖 南 户 籍 | 自收 自支 事业 | |
2 | 土木工程 | |||||||
2 | 建筑设计 | |||||||
1 | 规划设计 | |||||||
经济科 技和信 息化局 | 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技术员 | 1 |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矿山安全技术与监察、采矿、安全技术管理 | 财 政 全 额 事 业 | ||
文化广 电新闻 出版局 | 乡镇 文化站 | 文化 辅导员 | 2 | 大专 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限 芷 江 户 籍 | 具有在全县从事各艺术团体工作累计满2年 工作人员 | |
财政局 | 乡镇 财政所(20人) | 财会人员 | 19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
普通全日制大专 | 财经类 | |||||||
计算机 信息员 | 1 |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 ||||
卫生局 | 乡镇 卫生院(30人) | 医生 | 17 | 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临床医学(含妇幼专业) | 财 政 差 额 事 业 | ||
口腔医生 | 1 | 口腔 | ||||||
护士 | 12 | 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已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 | 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