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为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3年市区计划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人社、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共64名(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镇江市区户籍(含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丹徒区)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取得计算机操作一级以上证书 (计算机类专业除外),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市及各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见附表二;
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请登陆镇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zhenjiang.gov.cn/)查询。
(三)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总成绩。
1.笔试:全省统一组织,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12日从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面试:根据省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1.5比例的,则按省定合格线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各辖区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卫生局、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司法局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聘用。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辖区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卫生局、镇江市民政局、镇江市司法局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人社、卫生、民政、司法协理员属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间,按照"谁招聘、谁负责、谁管理"原则,由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期为三年。工资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年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同时按规定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政策、考务咨询
镇江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电话:85340568
镇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电话:84425552
镇江市卫生局人事处 电话:88912868
镇江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4422325
镇江市司法局政治处 电话:80820885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镇江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85340500
镇江市卫生局监察室 电话:88912898
镇江市民政局监察室 电话: 84424220
镇江市司法局监察室 电话:808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