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是我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核拨。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全市范围内弃婴、孤儿、残童的收养及送养工作;开展城乡老年人的自费托养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集中供养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孤老重点扰抚对象。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的规定,廉江市福利院(廉江市光荣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医生岗位2名、护士岗位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医务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1.中专以上学历;2.报考护士岗位的须护理专业,同时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报考医生岗位的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西医士、社区医学专业,同时具备医师执业资格。
(三)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30日(共6天)。
3.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取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均取消其录取资格,是否递补人选由廉江市人社局和廉江市民政局研究确定。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反映。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的待遇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投诉电话:0759-6621276、6622443。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民政局。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网址:廉江市人事信息网:ljrs.lianjiang.gov.cn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民政局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