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19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3年下半年攀枝花市中心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医院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市中心医院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核
用人单位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0812-2238010
邮箱:pzhylj010@126.com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