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7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年度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22日
专业技术岗位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领取《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网站:http://zfy.xf.cn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咨询电话:0710-3513163,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1、《2013年度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下载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