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素质结构、优化人才队伍、充实优秀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耒阳市委、市政府耒办通[2007]8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市民政局基层民间组织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职位7人;市食品安全办等单位及相关职位10人;市粮食局基层粮食储备科等单位及相关职位3人;市规划局执法大队相关职位7人;市人社局基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单位及相关职位15人;市住建局基层建筑管理站相关职位2人;市体育局基层体校职位1人;市城管局基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单位及相关职位7人;市教育局基层电教仪器站等单位及相关职位66人;市卫生局基层人民医院等单位及相关职位153人;共计56个职位计划招聘27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耒阳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限户籍),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7年10月9日至199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六)卫生系统所有职位报考人员要求是非耒阳市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七)耒阳市在职在编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的,必须经单位同意,且服务期满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nlyrs.gov.cn)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5日(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院内)。即:
报考医疗卫生类的设在市卫生局;
报考教师类的设在市教育局;
报考其他单位和职位的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院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及有报考职位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费按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20元。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调整相应聘用计划数。公开报考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中教师类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医疗卫生类护理、助产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报考同一职位中不同单位人员的确定,按报考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在职数范围内自行选择。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可由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金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
(4)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734-4354010(市人社局)0734-4341883(市卫生局)0734-4389703(市教育局)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由市招聘办汇总初审后报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确定聘用资格。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市招聘办出具的列编通知单到市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其中综合管理类、财务会计类、规划工程类、计算机类、教师类、市民政局基层社会救助管理站医生等43个职位115人列全额事业编。除市民政局基层社会救助管理站医生之外的医疗卫生类的13个职位156人列差额事业编),凭列编通知单到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方案由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