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我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下事业单位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阳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下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研究和残疾人预防工作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至17日。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2、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惠阳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